17天沒解便!23歲女大腸竟長到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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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Wnews
發布時間:2020-12-27 07:11:06

一名女網友日前透露自己「大腸長到心臟去了」,從小就有嚴重便秘的她,長大後甚至最長紀錄17天沒上大號,到處看求醫也只是吃醫師開的軟便藥,無論多喝水、多吃蔬菜都無效,她也曝光自己的「X光照」,貼文一出,讓大批網友紛紛看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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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從小就有嚴重便秘問題,小時候就要蹲個至少一、兩個小時才能解便,現如今23歲,甚至最長紀錄「17天沒上大號」,就算解出來也只是像「一顆一顆的羊便便」,到處求醫得到的結果也都是吃軟便藥,無論多喝水、多吃蔬菜也都沒用。原PO後來自己看了許多相關書籍,就和醫師提出想做「鋇劑攝影」的要求,X光一照下去「終於解惑」,「我的大腸超級長啊,已經長到擠到上面去了,而且最後一段腸子已經沒有皺摺,應該是長年糞便累積在那一段的關係」,她也表示目前唯一解決方法好像是整付大腸切掉,但也因為自己害怕會有後遺症,遲遲無法做出決定。

▲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圖/翻攝自Dcard》)

她提到,自己為此煩惱多年,無論多喝水、多吃蔬菜,也吃過很多牌子的益生菌,「甚至某個禮拜吃了7個大木瓜加上兩個大火龍果,都沒排便」,所以才會往切割大腸這個方向想,也希望得到其他人的建議,更開玩笑表示歡迎醫學系朋友拿她的腸子當作撰寫醫學論文的題材。此文一出也被網友轉發至PTT,再掀起一波討論,原PO也大方表示「沒問題啦,歡迎大家多看世界奇觀,但希望鄉民們對我的腸子鞭小力點,我的腸子有顆玻璃心」。

▲女網友PO出自己的X光照。(圖/翻攝自《Dcard》)

貼文一出,立刻掀起熱議,「這個有點離譜耶,可以去看一下正常比例的大腸模型就知道差多少了,已經壓迫到肺部了,給醫生去評估吧」、「17天也太可怕 」、「切吧你這個正常方式根本無解」、「辛苦了…」、「17天感覺會有很多宿便欸,因為我是每天吃完晚餐不久一定會大便,如果沒有就會一直很撐,真的沒辦法想像17天會有多脹,感覺超痛苦」。

另外,也釣出兩名和原PO有一樣問題的苦主,「我有一樣的經驗,我原本因為我自己就很誇張了,沒想到你比我還厲害,我跟你的狀況根本一模一樣,我水、水果和青菜都吃很多,也有定時運動,但是不管怎麼樣都還是會便秘,也有嘗試過酵素,但吃久了可能就會習慣,也一樣上不出來。然後就是我的大腸長到胃的旁邊,就導致我只要沒有上大號,吃飽(胃變大)就會跟大腸打架,導致我都會很脹很不舒服,我今年九月把大腸部分切除了,情況有改善,但飲食還是需要很注意,不然一樣會便秘,但胃脹的狀況真的改善很多,甚至我都不怎麼胃脹了」。

▲貼文一出,也有和原PO遭遇一樣經歷的苦主分享。(圖/翻攝自《Dcard》)

另一位苦主也分享,「我跟你一模一樣!喝水吃香蕉喝牛奶吃優格,我還超愛吃青菜吃水果的,但目前維持一週一次已經很勉強了,除非拉肚子,不然似乎就是這樣了,之前有看到這篇也是長期便秘,後來照X光發現是腸子超長的,跟你一樣,在想我會不會也是這樣」。(編輯:郭佩蓉)

消息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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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 律師揭10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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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7 07:25:51

立法院昨(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設有2年緩衝期,預計民國112年元旦起正式實施。對此,網紅律師呂秋遠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是很重要的修正,並指出落實在生活上會帶來的「10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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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認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法律上的意義就是18歲以後便有完全的行為能力。而落實到生活上。呂秋遠認為帶來的影響是這樣的:

1.民國112年開始,孩子到了18歲,付學費、給零用錢、供吃住等等,就不再是義務。大一的時候,就可以請他搬出去,自己想辦法過活了。

2.刑法上,18歲就要負完全責任,但民法卻是20歲才有行為能力的矛盾狀況終於解決。以前如果19歲犯刑法,就是成年犯,但家長要負連帶賠償責任的這種荒謬情況,再也不會出現。

3.在民國112年以前離婚的爸媽,很抱歉,你們還是得養孩子到20歲,不要明天就不付扶養費了,不然會被強制執行。

4.民國112年以前,還是20歲成年,所以明天不要就把18歲的孩子趕出家門,不然社工很快就會找上門。

5.過2年以後,18歲就可以結婚了,但請不要大驚小怪。通常18歲就願意結婚,都要有莫名的勇氣,要敬佩自己的孩子,竟然這麼勇敢。到了30歲還是處男,據說就會變成魔法師哦!

6.公民權利,特別是投票,還是要20歲才行,因為這是憲法規定,沒有修憲,18歲還是只能有公民投票,不能對總統、立委、市長、議員投票。

7.男女平等,所以往後結婚與訂婚的合法年齡,不論男女都是18歲與17歲,不再有性別上的差異。

8.往後18歲就可以擔任寵物的飼主,不用再掛爸媽的名義了。

9.高中畢業以後,就得要想想自己的未來,不要老是想著爸媽有給錢照顧的義務,得到權利,也得要承擔責任,這是相對的。

10.修改以後,可能沒幾年可以用「爸媽」的姿態教育孩子了,所以好好與孩子相處儘早培養孩子的謀生能力,讓他可以擔起責任。別讓他到了18歲,還是媽媽手心裡的寶貝。(編輯:倪浩軒)

▲呂秋遠列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的影響。(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消息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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