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為協助勞工朋友度過農曆年前經濟困難,勞動部今(25)日公告,113年勞保紓困貸款將於明年1/5正式開辦,受理至1/19截止,同時符合4條件就可申請,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04%,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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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說明,申貸資格須同時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113年1月19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等4條件。
要留意的是,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就不能申請此貸款;另申辦此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勞保局表示,本貸款總額度為200億元,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貸款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2.04%,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例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70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422元。
勞保局指出,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勞工朋友,受理申請期間可透過「網路」、「臨櫃」或「郵寄」等3種方式,向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其委託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並檢附掛號回郵信封、被保險人印章、存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