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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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花蓮地震災情後產業振興,行政院提出「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文化部今(21)日宣布推出「花蓮專屬文化幣」,只要是符合今年文化幣領取資格的16到22歲青年,到花蓮都能再領1200點,專屬使用於花蓮地區藝文消費,可在花蓮買書、看國片、看表演、參加體驗及小旅行等,6月8日起發放!
文化部推出「文化幣花蓮限定,擴大加碼1200點」,凡符合民國113年文化幣領取資格的16到22歲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91年1月1日到97年12月31日),只要到花蓮的文化幣藝文消費點,出示會員條碼及身分證件,經消費點驗證身分後,就能馬上領到1200點「花蓮振興文化幣」。搭配觀光署推出的住宿補助、臺灣好行、觀光巴士等交通優惠,就能在端午假期及暑假進行一場藝文之旅。
文化部說明,加碼的「花蓮振興文化幣」不僅可與原本還有的文化幣合併在花蓮使用,也持續享有獨立書店「點送1點、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攜伴看國片贈100點、消費滿200點抽獎等優惠。
首波加碼的花蓮專屬文化幣自6月8日開始領用,同樣可使用至年底為止。文化部首先以2000萬元額度,預計帶動超過1.6萬人於花蓮進行文化體驗及消費,期盼青年朋友共同力挺花蓮震災後的產業振興。
文化部表示,目前花蓮境內已有176個藝文消費點,也持續受理藝文產業加入文化幣行列。而藝文事業、團體或工作者若符合文化幣適用範圍,只要到文化幣藝文消費點平台(https://stcp.moc.gov.tw)線上提出申請,輸入基本資料、銀行帳號,並檢附應備文件,經文化部審核通過後,即可成為文化幣合作藝文消費點,審核將採隨到隨審,加速程序。
為了擴大邀請花蓮藝文業者,文化部將於5月31日於花蓮文創園區、6月7日於光復鄉中區藝文基地辦理招商說明會,協助店家更加了解文化幣相關規範。
花蓮振興文化幣藝文消費點說明會報名網址:https://seminars.tca.org.tw/D15o01768.aspx
【場次1】
時間:113年5月31日上午10:30-12:00
地點: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第23棟(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144號)
【場次2】
時間:113年6月7日下午3:00-4:30
地點:花蓮縣中區藝文基地(花蓮縣光復鄉中正路一段127號)
文化幣官網:https://twcp.moc.gov.tw/prec-u/
文化幣藝文消費點平台:https://stcp.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