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幾乎都都會有面試的經驗,對於公司來說,是對求職者的第一印象,考驗能力以及錄取與否的重要過程;而對求職來說,是考量公司制度以及工作內容是否適合自己的一個環節。近日,就有網友分享自己的求職過程,表示面試錄取過後,進到公司第一天就被人資要求要求簽訂合約,且上頭名稱以及工作內容都與當初應徵所講不同,讓她非常想要離職,貼文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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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貼文指出「當初面試錄取職位是文書處理,而且他只有說三個月後會加薪,卻沒有跟我講三個月內是試用期,上班第一天卻要我簽試用期合約,且合約上面是寫業務助理,不是文書處理,詢問人資之後,他告訴我『業務助理比文書處理名稱還要好』」。
▲網友分享自己面試上「文書處理」職位,結果到公司報到卻變成業務助理。(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pixabay)
「還好後來上面寫說可以解除合約,想說有問題就跑,後來真的上班兩三天,發現工作內容跟當初講的差很多,我不僅要文書處理,也還要通知廠商跟廠商洽談,我真的要崩潰了,我就是應徵單純的文書處理,只想安安靜靜做完我內勤工作.....不想講電話卻被騙進來!」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如果跟面試差很多就快跑吧,不過你要知道,基本文書處理不管請誰來做都是一樣的,所以不是一定非你不可,基本上很多行業的業務助理都只是掛好看的,還不是什麼都要會,包山包海」、「通常只有業務助理跟行政助理,一個要接電話、聯絡廠商,一個要處理公司大小雜事,但兩個可替代性很高,隨便找個新鮮人就便宜好用」、「太天真啦....真的很少有純文書處理的,大部分掛名進去都會要接洽廠商,業界潛規則罷了」、「站在老闆立場,請一個正職只會做文書處理,我不如請工讀生」、「沒事啦,我當初應徵的職稱是法務助理,進來一個月後,老闆叫我連財務會計的部分都一起做了」。(編輯:張嘉哲)
消息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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