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於8月17日至20日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據悉將把《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香港、澳門《基本法》附件三,內容包含不發簽證、驅逐出境、凍結中國境內資產等,讓中央可以有系統地反制外國對香港的制裁,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出,若附件三納入這條法律,外國對香港的制裁會多一層顧慮,對香港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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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中國強硬通過《港區國安法》後,美國前總統川普宣布制裁多名香港官員,進行資產凍結、拒發簽證、拒絕入境等行動,將持續1年;美國總統拜登在今年7月指出,香港的情況正在惡化,因此將繼續制裁香港,並另外新增7名官員;歐洲議會也在日前譴責港府對《蘋果日報》的拘捕行為,呼籲歐盟成員國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並抵制2022年北京冬奧。
據《香港01》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今年6月通過《反外國制裁法》,明文若外國對中國進行打壓,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國內政,中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包含不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驅逐出境、查封及凍結中國在境內的各類財產、禁止或限制中國境內組織或個人與中國進行交易及合作,若不配合反制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而這項《反外國制裁法》也將在8月17日至20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中,決定是否適用於香港、澳門。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若《基本法》附件三納入《反外國制裁法》,可以讓中央在有需要時,依照法律有系統、多手段且強力地反制外國對香港的制裁,也可以指示香港配合中央戰略,對外國進行反制;並指出這將讓外國制裁香港時多一層顧慮,對香港有一定的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