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男人戀愛時》邱澤、許瑋甯人氣夯!盤點8位破億票房演員,《刻在》雙帥爆紅至今

娛樂圈
By Bella儂儂
發布時間:2021-05-12 10:54:07

《當男人戀愛時》自3月上映至今,票房累積已快超出4億大關,也讓男、女主角邱澤與許瑋甯人氣飆升!在2019《刻在你心底的名字》之前,任何人都無法想想國片會做到今天這樣的狀態,因為台灣電影院市場已經被好萊塢大片壟斷了太久太久!在疫情的衝擊之下,台灣觀眾再度走上電影院,用行動支持國片,也讓台灣誕生了好多位破億票房影星,就快點來看看儂編的介紹吧!
延伸閱讀:《當男人戀愛時》、《角頭》票房破億之後,2021年最受矚目的7部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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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若瑄

電影:《孤味》

上映時間:2020/11

票房:1.9 億

徐若瑄從4歲就開始擔任臨時演員,一路上從才藝美少女、寫真女星、「黑色餅乾」團員、暢銷女歌手、電影監製和人氣演員…多種身分縱橫演藝圈將近40年,徐若瑄的美麗和韌性同樣令人驚艷,即使當媽之後作品不減反增,即使已是46歲的媽咪身材還擁有川字腹肌就可看出其驚人毅力。2020《孤味》是徐若瑄第一次身兼演員和監製的電影,該片強調台灣舊時代傳統婦女的堅毅精神,激起觀眾共鳴,電影叫好又叫座,破億票房開出紅盤,也讓徐若瑄的演藝事業錦上添花。

邱澤

電影:《當男人戀愛時》

上映時間:2021/03

票房:3.8億

邱澤近年來演技的轉換相信令觀眾都有目共睹,從偶像劇出道的花美男,在嚴師郎祖筠的調教之下,逐步養成專業的演員,並在《誰先愛上他》獲得外媒的大力稱讚,而後再奪得台北電影節影帝寶座。今年邱澤在茄子蛋「浪子三部曲」導演殷振豪的合作之下,挑戰韓國電影《不標準情人》衍生出的台式浪漫愛情電影《當男人戀愛時》,在劇中耍狠、深情、痞帥…等多面向的表演方式,被看好再度奪得本屆金馬獎。

延伸閱讀:《當男人戀愛時》邱澤升格破億票房男星,與金鐘、金馬擦身而過,出道20年與影帝一步之遙

許瑋甯

電影:《當男人戀愛時》

上映時間:2021/03

票房:3.8億

許瑋甯從混血模特兒轉戰戲劇圈獲得高度讚譽,早期多半在偶像劇當中扮演女二角色為人所熟知,近年轉攻大銀幕,在短短四年之內憑著《相愛的七種設計》、《紅衣小女孩》與《紅衣小女孩2》獲得金馬獎各大獎項的大滿貫提名,讓人訝異她的驚人蛻變。今年的《當男人戀愛時》是許瑋甯《紅衣小女孩》之後的又一破億力作,詮釋起含蓄情感的女主角浩婷相當不容易,該角色是許瑋甯認為生涯當中最難演的角色之一。

延伸閱讀:女神許瑋甯從低潮走向幸福!5句話看出她揮別過往的愛情觀

王淨

電影:《返校》

上映時間:2019/09

票房:2.6億

提起破億國片,絕對不能不提起新生代女星王淨,國中時期就出版第一本小說,以美貌和才華著名於文壇,2017年轉戰戲劇圈,從電視劇《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茉莉的最後一天》展現精湛演技受到外界矚目,無論在偶像劇《鬥魚》或是電影《返校》當中都有難以忽視的魅力。王淨的下一步是與柯震東和宋芸樺合演九把刀小說改編的電影《月老》,相信憑藉她的實力一定會再創下一部億萬票房經典!

陳昊森

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

上映時間:2020/09

票房:1億

陳昊森19歲以《綜藝大熱門》型男高校生的身分出道,之後參與了網路劇和電影都不見人氣,直到遇上瞿友寧導演監製、柳廣輝執導的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扭轉了他一生的命運,在片中扮演擁有內斂情感的張家漢,那份初戀情感埋藏多年始終無法遺忘,與Birdy從青春年少一起追求理想之間的過程,參雜淡淡的情愫與辛勞汗水,那滋味正猶如青春的苦澀,陳昊森憑著《刻在》當中的亮眼表現一舉入圍了金馬獎,儘管最終沒有獲獎,當日在舞台上與盧廣仲隔空對唱主題曲的風采永遠烙印在影迷心中。

曾敬驊

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

上映時間:2020/09

票房:1億

曾敬驊大學時期從萬人海選當中脫穎而出,運氣不錯年僅23歲參與的兩部國片全都擁有破億的好成績,在電影處女作《返校》扮演正義感十足的魏仲廷,對學姊方芮欣藏有特別的情感,曾敬驊演活了戒嚴時期少年的勇敢,助攻電影在台灣收穫2.6億的高票房。而後《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大膽挑戰同志角色Birdy,看似狂放不羈,其實內心卻是最保守的那一個,兩部電影都突破億萬大關,也讓曾敬驊成為新生代演員當中最無法忽視的新勢力。

鄭人碩

電影:《角頭-浪流連》

上映時間:2021/02

票房:1.6億

從幕後工作人員一路苦幹成為專業演員的鄭人碩,早年就憑著《醉·生夢死》入圍金馬獎最佳男配角,之後《川流之島》、《薛丁格的貓》…讓他在國際間的各大影展打響名號,《角頭2:王者再起》更是摘下台北電影節最佳男配角獎,今年《角頭-浪流連》搭檔謝欣穎的全新組合,在陽剛味十足的江湖俠氣當中注入粉色愛戀,上映短短14天就宣告破億,目前電影累積至1.6億新台幣,驚人的好成績也成為《角頭》系列電影當中最受到歡迎的作品。

陳淑芳

電影:《孤味》

上映時間:2020/11

票房:1.9 億

提到《孤味》就不能不提到陳淑芳,今年81歲的他是李安的學姊,國立藝校第一屆參與戲劇演出至今已經將近一甲子,《孤味》當中陳淑芳飽含溫情的演出,眼角眉梢全是戲,她是以蝦捲事業扛起家計的堅強媽媽,同時也是在得知女兒罹患癌症內心抽痛的柔弱母親,陳淑芳說「我這一生就是演員,我應該要演好,別人看不見也沒關係」,令人欽佩的精神受到影壇前後輩的尊敬,也是史上最年長的金馬影后代表。

Bella儂儂 許瑋甯 邱澤 當男人戀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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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心死」訴與林暐哲對簿公堂 團員驚:不知道你有這麼多委屈與苦

娛樂圈
鏡週刊
發布時間:2021-05-12 12:25:06

吳青峰遭曾視為另一位父親的恩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兩人昨在法庭上正面交鋒後,吳青峰難忍內心委屈,在社群網站訴說著翻臉兩年來的心情與交戰過程,他寫著:「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他洋洋灑灑寫了4,000多字,清楚交代過程,連其他團員阿福、小威及劉家凱都訝異與心疼吳青峰獨自一人承擔著這一段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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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難忍內心委屈,在社群網站訴說著翻臉兩年來的心情與交戰過程。(摘自吳青峰臉書)

吳青峰與林暐哲在法庭中交戰4個小時,雙方不歡而散,吳青峰與媽媽在法庭上抱頭痛哭,離開法院後,吳媽媽更直言:「我又沒把兒子賣給他,他是憑什麼?做人不可以這樣子啦。」吳青峰則在社群網站中列出4大重點,包括事情經過、一次又一次的心死、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以及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吳青峰(中)與林暐哲在法庭中交戰4個小時,雙方不歡而散。

或許是哀莫大於心死,吳青峰掏心挖肺講出內心承受之苦,阿福則指,每回庭訊後,總會追問後續,青峰總是淡淡說:「沒事。」 小威邊看4,000長文邊掉淚,不捨説:「青,以後不要都自己扛了,我的肩膀竭誠為你服務,不看這篇文章,不知道你有這麼多委屈與苦,我看了非常心疼。」家凱則指,這兩年,面對他的追問,吳青峰不願多談,但時不時能感受到吳青峰對人世的厭倦,心疼好友的苦,家凱說:「青峰,你很堅強,不論如何,我們會在你的身邊。」

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事件經過】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一次又一次的死心】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吳青峰臉書全文

吳青峰4千字文長文述著作權官司 《歌手》決賽時每天默默掉淚

師徒鬧翻後首同台出庭 吳青峰:他再也不是我認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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