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乃文/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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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1月21日上午8時起開放使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其中,若民眾有出入酒吧、夜店等需求,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明,而數位版便可協助業者查核。但要如何申請?稽核權限是否也擴及餐廳或電影院等場所?《ETtoday新聞雲》整理6大QA提供參考。
Q1「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是什麼?
疫情影響導致出入境許多國家都需要完整接種疫苗證明,歐盟執委會去年12月宣布正式將台灣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我指揮中心也開放國人下載「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目前已有60國加入,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33個非歐盟會員國(統計至2021/12/22止)。另外,美國已公開接受旅客持歐盟數位新冠證明供入境查驗,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數位新冠證明也能互通,因此我國數位證明於國際旅行己不限上述的60國。
Q2為何要申請?怎麼申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除了出國需求,自今日起,國內部分場域也啟用,民眾前往12種休閒娛樂場所,必須出示「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的接種紀錄。而疫苗紀錄就可使用「數位版」更為便利,以下為簡易版申請說明:
原本下載方式限「持有效護照者」,但現在可以戶口名簿的戶號取代,民眾在電腦或手機上網申辦「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時,進入網站後先確認身分,接著選擇「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最後即可取得證明,提醒民眾要先保存於行動裝置或電腦硬碟中,再視個人需要列印紙本。
Q3國內哪些場所會使用到?
今起民眾前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休閒娛樂場所時,應配合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紀錄,始得入內活動消費。
另外,針對醫院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等現行已有針對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進行規範之場域,指揮中心也請民眾依規定,配合出示COVID-19疫苗紀錄。沒完整接種疫苗違規進入會有相關裁處。
Q4餐廳或電影院未來也會要求出示疫苗證明?
陳時中說明,若個別餐廳要求不反對,但有聯合集體行為,或是要以公權力來使用,「我們不贊成。」
Q5確診康復者也必須有接種2劑疫苗證明?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康復三個月都視為有抵抗力的,應該也是可以進入,因為同等都是有抵抗力的,不過恐怕人家會不太敢讓他進去。」
Q6未申請數位證明,可用其他方式代替?
指揮中心指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規範,疫苗證明可採紙本或數位方式,檢驗陰性或康復證明亦可做為健康證明,數位證明僅是方式之一,民眾有多元方式可提供各場所查驗。
因此,接種紀錄同樣可使用「紙本疫苗接種卡」、「健保快易通」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提供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