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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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上路9年,財政部統計發現,光是這條稅目在今年第2季就貢獻國庫逾218億元,南區國稅局整理出14大報稅常見錯誤,呼籲民眾買賣房屋時要特別小心不要踩到,橫生糾紛。
南區國稅局提醒,房地交易日的認定,原則以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但如該房地係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則以拍定人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為準。
另外,個人出售與他人共有之房地持分時,如房地係因繼承、受遺贈或受贈而取得者,要特別留意應按各自之取得原因及時點,分別判斷是否應辦理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地合一稅收暴增,也反映房價從2016年後出現一大波漲勢,若從房地合一稅最普遍的狀況來看,20%的稅率應該是普遍最能被接受的稅率,也就是持有滿5年後釋出的機會最高,由於房價大漲過後,屋主可能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負,因此可能會利用重購退稅或自住滿6年的400萬免稅額度節稅,但因為節稅效益頗大,難免會成為國稅局關注的對象,應該要充分了解相關的稅賦優惠規定。
統計顯示,今年第二季房地合一件數達3.7萬件,件數年增22%,單季貢獻國庫金額則高達218.78億元。
若細看繳納件數增加最多的適用稅率是10%,高達969件,較去年同期301件增逾2倍,雖然平均繳納的稅金為32.8萬元,不過應多是適用400萬免稅額度後,剩下繳納10%的稅負,回推不動產可能平均增值728萬元。
至於件數最多的是20%的稅率,今年第二季達1.25萬件,年增30%,平均繳納稅金為81.4萬元,回推獲利金額達407萬元,至於短期交易也有19.7%案件數適用45%稅率,持有時間在兩年以內,另外房地合一稅35%的占比也有21.9%,持有時間在2~5年,在房價大漲後,短期交易的比例並不低。
比較特別的是,全台房價大漲的狀況下,還有將近20%的比例不用繳納房地合一稅,可能與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400萬免稅額購除後無獲利,或者短期出售扣除成本與費用後,帳面上沒有獲利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