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新聞/綜合報導)2021年除了疫情持續警戒,世界各國對永續環境的重視更甚以往,臺灣跟進全球,同步喊出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為此一目標,中央與地方擴大聯手,透過簡化行政流程與推動專區劃設,於2025年讓再生能源能占比20%迅速就位,又以太陽能扮演先鋒要角,加速實現光電20GW的裝置容量目標。
圖/裝置容量達150MW(15萬瓩)的台南鹽田太陽光電場,以臺灣及台南虱目魚設計太陽能板面整體意象,象徵與環境共存共榮。
中央地方跨部協調 簡化行政程序加速光電開發
這一年多來,能源局透過三大作法提升光電開發進度,包括:成立專案推動小組追蹤管控進度;透過經濟部召開跨部會會議,與水利署、營建署分別就出流管制、海岸管理法規鬆綁審查流程;定期邀集公協會及台電公司召開三方溝通平台會議,以及透過聯審機制,協助業者加速通過行政程序審查,及早取得施工許可。
在法規鬆綁方面,原有出流管制為扣除水域空間面積達2公頃以上容許使用案件即須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書,但太陽光電並非大面積整面利用,以及容許使用(如漁電共生)對原本用途及地貌影響較小,故與水利署協商調整該漁溫水域空間面積可不納入計算,只有以開發後實際仍作為魚塭使用的水域空間面積作為扣減標準。
而「海岸管理法」原是為了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防治海岸災害等因素而立,為了讓海岸地區的永續發展與綠電可以併行,經業者提出光電板以支架方式建置,對海岸地區較無影響之疑慮,後由經濟部與內政部協商,透過與內政部研議簡化書圖格式及程序內容的方式,讓受影響的開發案場可如期進行,例如位在陸域緩衝區符合已公告之特定區位範圍內,水面型及地面型太陽光電申請或累積利用面積達5公頃,才需要申請特定區位許可,將可加速整體再生能源的建置。
五大縣市拼出光電佈建好佳績 成綠能推動最佳示範
截至2021年10月為止,全臺累積光電設置量已達7.1GW,預估年發電量約88.9億度電,可供應253萬戶家庭用電,換算投資效益4,266億元,並可帶動3.6萬個就業機會。
另據經濟部統計,至2020年為止全臺太陽光電建置量最高的前五名縣市分別為臺南市、彰化縣、屏東縣、雲林縣及高雄市,這五大縣市帶頭拼出在地光電好成績,更是推動太陽光電的最佳示範。
其中,臺南市長期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早在國內劃設漁電共生先行區之前,便已提出六個漁電專區,並已建置許多大型太陽光電案場,如台糖七股不適耕作地太陽光電案場,以及象徵與環境共存共榮的台南鹽田太陽光電場。市長黃偉哲上任後,持續積極推動,除了設立單一窗口提升行政效率,也規劃邀請太陽光電業者參與說明會,向業者說明臺南市太陽光電申請的制度及未來審查制度,成為推動太陽光電的最佳城市代表。
圖/台糖七股不適耕作地太陽光電案場。台糖提供
屏東縣則是近三年光電設置量成長最多的縣市。在不與民爭地以及土地複合式利用前提下,透過全國首創循線找地「嚴重地層下陷區光電計畫」以及全臺首座砂石回填坑轉型綠能示範區,展現推動綠能成果。
突破地狹人稠限制 政府攜手地方與業者、民間共創四贏
能源局目前也與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及臺東建立共同工作小組,以專案處理加速推動各項光電案場,透過縣市工作小組可加速解決土地容許與變更編定、土地分區變更、出流管制、水土保持與特定區位許可等行政流程。另一方面擴大補助地方推動行動專案及專區補助等措施,強化光電審核的人力與資源,提升地方推動再生能源動能。
然而,長期以來,太陽光電的建置,一直都有尋找用地困難,為此,能源局在推動過程積極尋求突圍之道。
首先以土地複合利用的精神,運用光電建置來達到土地發揮的最大功效,像屏東縣的大響營光電堤防,以及臺南市的太陽光電自行車道,都是在不影響原有功能外,土地利用加值的最佳實例。
圖/屏東縣地面型大響營堤防光電。屏東縣政府提供
再者,加強電網設置與鼓勵業者設置共同升壓站,也可增加饋線容量與解決併網點的不足。目前能源局與台電公司在光電熱區已推動32項電網加強工程,可增加6.96GW饋線容量,並公告共同升壓站要點,透過遴選共同升壓站,以及媒合業者集結併網,將饋線容量資源做最好的分配。
能源轉型,勢在必行,能源局將透過滾動式修正盤點需求,與地方、開發業者、民間攜手共贏,在務實、完整的規劃及管控機制下,太陽能光電將成台灣綠色新未來的一盞明燈!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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