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打綠」的團員們在2018年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決裂,後改名「魚丁糸」繼續音樂活動;如今團員們打官司想向林暐哲爭回「蘇打綠」的商標,如今結果二審再度敗訴。
24小時最熱
- 親民價高質感 LADEARS甜點品牌8款新包裝初登場!7-ELEVEN冷藏甜點專櫃打造全日補給站
- 7-ELEVEN會員繳費、繳稅送購物金最高可得77元!「把愛找回來」挺公益還能節稅、顧荷包,APP定期定額捐款請您喝咖啡
- 7-ELEVEN首推電費帳單以OPENPOINT全額折抵享11%回饋!10點抽7萬元雙人日本神秘郵輪行
- 5/5迎立夏!「3星座+生肖」財運旺爆 天秤宜投資房產、屬羊快買彩券
- Jennie與Gentle Monster第三度聯名期待值破表!能用小水豚、愛心水鑽、蝴蝶結…自由裝飾鏡腿
- 自己剪瀏海6步驟詳解!髮型師親授這樣剪降低失敗率,再也不用為了瀏海特地跑髮廊
- 止痛藥會傷腎?「10大常見疑問」藥師一次解答
- MBTI 迷思破解!「I型人」也能很外向、「E型人」轉I機率大?「隱性內向人」都有這3個特徵:比起熱鬧更愛宅在家
敗訴其中之一關鍵在於,法官審酌有網友詢問「有人可以不Google講出蘇打綠全部成員嘛?」結果回應多半表示無法連結;其他原因還有團員們「與林暐哲簽署的經紀約中,並無隻字片語提及『註冊商標』」,他們主張商標是「委託管理」的說詞並不可採。
「消費大眾都已知林暐哲音樂社公司是『蘇打綠』商標權利人,而藝人與經紀公司的關係是『拜託』」經營演藝活動,不是『委託』」,林暐哲方如此主張,還有公司合法註冊商標並公告10餘年,5年評定期限早已超過了。
至於現改名為「魚丁糸」的樂團團員們則主張,「早在學生時期簽經紀約之前,他們就以「蘇打綠」成名…團名及商標都是主唱青峰手寫創作…創造清新活力的形象」,後來說是團員們「共同發想、定名而成」,與林暐哲解約後,對方應返還相當於受團員們委託管理的「蘇打綠」商標,因其已是他們的姓名權、人格權範疇,不容林暐哲忽視意願占有。
不過二審認為,此團名的發想者究竟是誰,團員說法一變再變,先說是吳青峰個人創作,後改口吳青峰、史俊威共同發想,二審又改共同發想,加上樂團創始以來成員更迭不斷,所以團員們所謂共有姓名權的說詞顯然不可採;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