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今年農曆春節連假(113年2月8日至113年2月14日)長達7日,為避免請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健保署今(23)日公告,慢性病處方箋領藥日如落於春節期間者,113年1月29日起,民眾可提前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性病處方箋取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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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效期會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1個月的用藥。
為了讓慢性病患安心過年,持續用藥穩定病情,健保署指出,若慢性病患者上次(上個月)給藥天數的最後1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113年2月8日至113年2月14日者,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即113年1月29日起)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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